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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吾财讯|华营建筑集团(01582.HK)于2026年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与一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根据合同,银行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不超过港币300,000,000元的贷款,用于业务营运,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自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计满12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贷款合同中包含一项特定责任条款,要求在整个贷款期限内,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投)必须维持其作为借款人的实质控股股东地位。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的控制权变更,将构成违约事件,触发贷款合同下的强制提前还款。公告还披露,浙江建投目前间接持有借款人已发行股份约72.23%,是华营建筑集团的控股股东。华营建筑集团表示,只要上述责任情况继续存在,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在其后之中期及年度报告中作出相关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