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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603758):秦安股份关于与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方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焦点讯息

时间:2025-11-18 06:30:30    来源:中财网

原标题:秦安股份:秦安股份关于与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方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相关资料图)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方就业

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保障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秦安股份”)及全体股东权益,进一步明确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亦高光电”、“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相关权责,公司近日与亦高光电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签署的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专项审计、商誉减值测试及业绩补偿等相关核心安排进行了约定。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及商誉减值测试安排

秦安股份将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30日内启动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际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及对标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专项审核。

各方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推进,确保于2028年6月30日前取得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统称“相关报告”)。若因《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所约定的“退货及折让款项及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款项”金额尚未确定等客观原因,导致相关报告出具延迟的,前述报告的出具日期至迟不得晚于2028年10月31日。

二、业绩补偿实施安排

经专项审计及商誉减值测试审核,如确定业绩承诺方需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的,秦安股份将在相关报告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业绩承诺方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明确补偿金额、支付要求等核心内容。

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补偿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业绩补偿金额和/或商誉减值补偿金额优先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向秦安股份支付补偿金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三、其他说明

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秦安股份与相关方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具体约定执行。

秦安股份将及时推进业绩承诺期满后的专项审计、商誉减值测试及业绩补偿相关工作(如有),并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标签: 商业频道 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