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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50.2万亿元|即时看

时间:2023-04-28 10:00:18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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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伟)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量。4月27日,在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中国信通院院长余晓晖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这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连续第9年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报告在延续以往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最新态势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首次研究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效率水平,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参考。

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进一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41.5%。

我国数字经济结构优化促进质的有效提升。2022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与产业数字化规模分别达到9.2万亿元和41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18.3%和81.7%,数字经济的二八比例结构较为稳定。其中,三二一产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44.7%、24.0%和10.5%,同比分别提升1.6、1.2和0.4个百分点,二产渗透率增幅与三产渗透率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服务业和工业数字化共同驱动发展的格局。

我国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从整体看,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为1.75,相较2012年提升了0.09,数字经济生产率水平和同比增幅都显著高于整体国民经济生产效率,对国民经济生产效率提升起到支撑、拉动作用。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小幅上升,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十年间整体呈现先升后降态势,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关键力量。

我国数据生产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加快建设,破解数据价值释放过程中的系列难题。同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程加快,数据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流通等市场化探索不断涌现。

“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力量,数字经济规模更大、占比更高,持续为国民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余晓晖在解读研究报告时表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数字经济规模首次突破50万亿元,达到50.2万亿元,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近5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41.5%,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重要支柱地位更加凸显。

余晓晖指出,从总体规模看,2022年,有17个省区市数字经济突破1万亿元,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上海、湖北、北京、四川、河南、河北、湖南、安徽、重庆、辽宁、江西、陕西等。从经济贡献看,浙江、福建、上海、北京、天津等省区市,数字经济已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数字经济GDP占比均已超过50%,此外,广东,江苏、山东、湖北、重庆等省区市数字经济占比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从发展速度看,18个省区市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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